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0-13
1、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00年6月成立,由市委书记、市人大主任、市政协主席担任顾问,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任副主任,秦城、北道两区区长及市建设局、市文化文物出版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共同组成。主要职能:指导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工作,制定名城保护的有关法规政策,相关重大事项的决策,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10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是市名城委的日常工作办事机构,隶属市建设局。由分管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设专职人员。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和起草名城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调查研究名城历史和保护方法;协调、监督、审批名城规划的落实、相关项目实施意见,开展学术交流、科研与管理等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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