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0-26
一、天水市园林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区和县城绿化的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宏观管理及监督实施工作。
2.负责拟定我市城市绿化法规的制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市大型公共绿化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监督实施工作,负责绿化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统计工作。
4.承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编制10人,实有11人,超编1人,为全额事业单位.
根据天市编办[1999]25号、天市编办发[2008]139号文,设立天水市园林管理处,正科级建制,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当年无变动。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收入为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6万元,占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支出为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3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7.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7万元,减少19.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7.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万元,比上年增加5.1万元,增加6.15%。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1万元、津贴补贴32.1万元、奖金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4万元、印刷费1.1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2.4万元、差旅费0.2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4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4.8万元、奖励金13.2万元等。
(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2万元,增加10.32%。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1.4万元,较上年增加0.2万元,增加10.32%。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此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我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资产总额为19.7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