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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市政府网 日期:2017-11-02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天水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17〕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天水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天水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2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67号)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深入推进接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的通知》(天政办发〔2017〕137号)精神,按照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以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为目标,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聚焦现实问题,统筹规划,抓好落实,重点突破、尽快见效。 
  (二)基本原则。依托我市现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通过资源整合,实现共建共享,避免各自为政、自成体系、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1.统一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云平台,为有效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提供支撑。 
  2.统一工程规划。围绕落实国家和省上政务信息化工程相关规划,建设“大平台、大数据、大系统”,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建立物理分散、逻辑集中、资源共享、政企互联的政务信息资源大数据,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协同治理大系统。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不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流程。 
  3.统一标准规范。切实加强国家政务信息化标准的实施,注重数据和通用业务标准的统一,促进跨县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互认共享。建立动态更新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确保政务信息有序开放、共享、使用。 
  4.统一备案管理。实施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运维备案制,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审批在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 
  5.统一审计监督。市、县区审计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既要关注政务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费的审批备案情况,也要关注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共享利用和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成效等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 
  6.统一评价体系。根据省上政务信息共享评价指标体系,建立我市政务信息共享评价与行政问责、部门职能、建设经费、运维经费约束联动的管理机制。 
  (三)工作目标。按照省上的总体要求,2017年11月上旬,通过整合一批、清理一批、规范一批,基本完成市政府各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初步建立市级政府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部门内部的信息共享,为网上政务服务等跨部门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持。2017年底前初步实现国家、省、市三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逐级对接。2018年6月底前,按照统一规划、集约共享、分级负责的要求,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一些涉及面宽、应用广泛、有关联需求的重要政务信息系统实现互联互通。2018年底前,建成市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实现省市两级电子政务云平台的互联互通。统筹推进我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建立健全市政府部门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实现市政府部门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共享。各部门在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逐步拓展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范围,继续深化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支撑“接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 
纳入整合共享范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加快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 
  (一)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2018年6月底前改造形成统一的市、县区两级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以是否涉密为分类标准,梳理我市电子政务专网承载的业务应用系统(市政府办公室、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完善天水市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交换常态化管理机制、政府系统跨部门、跨县区、跨层级的数据共享交换必须依托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进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统一电子政务云平台。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2018年底前,完成我市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建设,实现省市两级电子政务外网云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统一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理顺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云平台等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政务信息化工程规划建设的协调指导和考核监督(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负责)。 
  三、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一)开展政务信息系统资源普查。2017年11月上旬,对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重点掌握信息系统数量、名称、功能、使用范围、使用频度、审批部门、审批时间、经费来源、承载网络等,全面摸清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底数,为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清理工作奠定基础(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开展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是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的核心。按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据《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积极与省上对口厅局衔接,于2017年11月20日前编制完成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清单,形成完整的天水市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三)清理整合,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推动部门分散隔离的政务信息系统的整合,2017年底前,市政府各部门根据自身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提出本部门清理整合的信息系统清单和接入共享平台的信息系统清单,原则上将全市分散的、独立的信息系统整合为一个互联互通、业务协同、信息共享的“大系统”,接入市级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加快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形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与省级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统筹推进统一、规范、多级联动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和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跨县区、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信息难以共享、业务难以协同、基础支撑不足等突出问题。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依托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政务服务,新建、已建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必须实现与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政务大厅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四、加大体制机制保障和监督落实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天水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强化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的责任,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负责)。 
  (二)加快推进落实。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政务信息共享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建立推进落实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进度。从2017年11月起,市发展改革委每周向市政府办公室上报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加强经费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相关项目建设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强化评价考核。建立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常态化机制,督促检查政务服务平台体系建设、政务信息系统统筹整合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落实情况。2018年8月底前,组织制定我市政务信息共享工作评价办法,每年对各部门提供和使用共享信息情况进行评估,并公布评估报告和改进意见(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负责)。 
  (四)加强督查审计。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审计机关在对其他事项审计中,要关注政务信息系统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主管部门整改落实(市审计局牵头负责)。 
  (五)优化建设模式。推动政务信息化建设投资、运维和项目建设模式改革,优先推广云计算、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模式的应用与服务,积极探索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集约化建设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按照省上电子政务服务采购管理相关办法,完善我市政府购买信息系统、数据中心、云计算服务、数据资源和运维服务等信息化服务的相关政策(市财政局负责)。 
  (六)建立备案制度。相关部门申请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费时,应及时向同级政府政务信息共享主管部门全口径备案。加强项目立项建设和运行维护信息采集,掌握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运维费用、经费渠道、数据资源、应用系统、等级保护和分级保护备案情况等内容,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加大管理力度。加快制订出台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投资审批和运维经费审批的跨部门联动机制,优化完善审批流程,杜绝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各自为政、条块分割、重复建设、信息孤岛等问题(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加大对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电子政务云平台等公共性基础性平台的运维经费保障力度,逐步减少直至取消信息孤岛系统和利用程度低的专网运维经费(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负责)。 
  (七)加强安全保障。强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络安全管理,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风险评估,切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障政务信息资源使用过程中的个人隐私(市委网信办牵头负责)。加强政务信息资源采集、共享、使用的安全保障工作,凡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负责)。加强统一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安全防护,切实保障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的数据安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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