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工程检测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工程技术标准,管理和指导各县监督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开展相应的技术培训。
三、具体负责秦州、麦积两区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四、组织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定期分析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总结交流推广管理经验。
五、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受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向工程备案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六、负责审查建设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备案,监督施工安全的阶段评价。
七、负责全市范围预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工作。
八、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员、质量、检测员、见证取样员等人员执业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权限内的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设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投拆。
十、参与市优工程“麦积奖”与市级文明工地的评选工作。
十一、依法对上述职责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