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2017-10-26
一、 天水市房屋征收与征收补偿办公室主要职能
1、拟定征收补偿方案;
2、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公布调查结果;
3、组织被征收人选举评估机构;
4、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相关手续;
5、与被征收人具体协商补偿事宜,签订征收补偿协议;
6、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7、指导两区五县的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全市房屋征收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房屋征收法规政策的宣传、咨询和解释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单位收入为125.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125.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单位支出为1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3万元,占94.82%;项目支出6.3万元,占5.18%。
(三)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情况
2016年度,单位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5.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万元,减少1.72%。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5.3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1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及奖励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17.7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8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0.6万元、津贴补贴36.5万元、奖金3.6万元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6万元、印刷费1.2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2.7万元、差旅费9.6万元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2万元、奖励金16.8万元。
(六)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说明
2016年单位“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决算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14.7%。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9万元,较上年增加1.7万元,增长14.7%,变动原因为车辆陈旧,运行费用增加。
3、公务接待费用支出情况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此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单位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度,单位资产总额为73.6万元,其中:公务车辆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单价0台(套)。
三、相关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具体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等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2016年部门决算表